嘉兴市第二医院攻略

嘉兴市第二医院造影剂的支付规定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来源:嘉兴市第二医院

  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属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另收的造影剂,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管理。其中乙类造影剂先由个人自费10%后,纳入统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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