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第四人民医院东院攻略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来源:连云港第四人民医院东院

  一、口头医嘱制度

  ⑴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⑵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⑶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⑷ 抢救结束应请医师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⑸ 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⑹ 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二、执行流程

  医师检查病人—判断病情———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医师及时补记口头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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