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疗养院攻略
山东青岛疗养院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来源:山东青岛疗养院
1、疗养住院需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医院(或诊所或保健单位)近期查体证明或病历。医保住院病人许携带医保卡。
2、住院押金以现金或支票(限本市)形式支付;住院押金基数5000元。
3、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接收。
4、认真填写住院病人登记表,包括姓名、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人及家属姓名、电话等,以备及时联系。
5、住院期间应及时交纳住院费用,凡接到催款通知后3天不到住院结算中心交纳款项者,将停止其治疗,后果自负。
6、疗养住院病人的陪人可按要求根据病情办理陪床手续。
7、病人入院后应遵守疗区病房管理制度,包括探视制度、请假制度及治疗护理有关规定等。
8、在本院住院期间不准私自院外购药、用药及自请院外医生会诊治疗,如病情需要确需会诊者,由疗区通知医务处统一安排。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