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攻略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参保人员就诊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来源: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因我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2年3月3日零时至2022年3月7日24时期间将暂停刷卡结算。为方便我市广大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就诊结算,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住院

  (一)本市住院

  刷卡结算暂停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刷卡结算暂停前入院的参保人,应先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医保出院结算,再按自费办理入院手续,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出院手续。

  刷卡结算暂停期间新入院的参保人,可先自费入院,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转医保入院。

  (二)市外住院

  刷卡结算暂停期间发生的市外医院住院费用,参保人可随带就医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本人社保(市民)卡等相关资料,在2022年3月15日以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二、门诊

  (一)本市门诊

  刷卡结算暂停期间到医院就诊的,我市参保人员请随带社保(市民)卡就医。就医完毕后,先由本人全额垫付医疗费,5月1日以后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发起报销业务,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将报销金额直接发放至您的社保(市民)卡银行账户,参保人无需再到医保窗口报销。

  (二)市外门诊

  刷卡结算暂停期间发生的市外医院门诊(不含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在2022年3月15日以后,参保人员可随带就诊发票(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三、药店购药

  2022年3月3日至3月7日暂停刷卡期间,药店购药发票医保一律不予报销。

  四、其他

  为保证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患者能持续用药,刷卡结算暂停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一次性购药量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再延长15天。

  由此对您造成的影响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遇有疑问,您可致电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热线:

  越城区医保中心:89102755

  柯桥区医保中心:84787137、81110613

  上虞区医保中心:82219077

  诸暨市医保中心:87013576、87373999

  嵊州市医保中心:83278051

  新昌县医保中心:86230160、86083607

  绍兴市医保中心:81162923

  “越 惠 保”  :8522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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