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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广州市职工工伤保险知识宣传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来源:中山大学眼科中心

  1、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因下列情况,造成负伤、残废、死亡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旧病复发。

  2、职工有何种情形,可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认定的部门?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工伤认定业务。

  4、本市跨行政区工伤案件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本市跨行政区工伤案件的受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受伤害职工已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2)受伤害职工未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由其生产经营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5、如何取得《工伤认定申请表》?

  (1)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表格下载→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申请表》

  (2)直接到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表。

  填写表格前请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6、职工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被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7、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首次病历及治疗期间的全部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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