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攻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来源:长春市儿童医院

  1.办理住院时,应出示新农合医疗证、转诊审批单、身份证、户口本,到住院处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持病历首页到农合(8号)窗口登记,并出示新农合医疗证;经窗口审核,本人与相关证件相符后方可入院。不得冒名顶替。

  2.急诊入院病人,务必在三天内回当地所在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补办转诊审批单。

  3.住院期间医院将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执行,不做与病情无关的诊疗及检查,患者应服从治疗,不得指名要药、搭车开药。

  4.住院治疗期间,如因病情需要使用《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外的项目时,医生必须和患者沟通说明情况,经患方同意并签写自愿申请书后方可使用。

  5.办理出院时,须回当地报销的患者;我院提供报销所需的医疗文件复印件。

  办理即时结算的患者;如手续齐全,经农合窗口审核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领取补偿款离院。

  6.在住院治疗过程中,需转外院诊治的病人,须经专家会诊确定需要转院,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到当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批方可转院。

  重要提示:

  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将患儿姓名、出生日期、户籍住址准确填写,并与户口、新农合医疗证信息一致。否则当地合管办不予报销。


医生推荐

王启明 王启明 住院医师

长春市儿童医院 医学影像科

张姿 张姿

长春市儿童医院 小儿科

王永平 王永平 主任医师

长春市儿童医院 儿童皮肤科

杨光 杨光 主治医师

长春市儿童医院 放射线科

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中医院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电力医院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妇产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省结核病医院九台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