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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的确定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来源:嘉兴市第二医院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住院时间满6个月的在结算年度末须进行结算,住院时间不满6个月的跨年度医疗费用按出院日期确定结算年度和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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