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攻略

关于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调整的通知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来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2015年2月1日起,对昆明市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二、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患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其门诊“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按一次性住院进行报销,其“起付标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的级别按以上标准进行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费可以共同累计计算“起付标准”。参保人每次在门诊就诊“特殊疾病”的,需补足相应“起付标准”差额;如已超过的,无需再支付“起付标准”。

  三、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550元)执行。

  四、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人员“起付标准”减半。

  五、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调整为: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部分支付50%,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70%,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部分支付80%。


医生推荐

何贤静 何贤静 副主任医师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儿科

周逞逞 周逞逞 主治医师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结核病科

妇产科发热门诊 妇产科发热门诊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妇产科发热门诊

郑燕 郑燕 副主任医师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内二科(心内科)

昆明中山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国防路医院昆明市官渡区东郊杏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南协和医院昆明市官渡区中医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云南南疆医院云南癫痫病防治研究中心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云南结石病医院昆明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昆明圣堡绿医院云南平安中西医结合分医院云南和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