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攻略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来源: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一、探视管理制度:

  1.患者家属须在规定时间内探视。

  2.禁止学龄前儿童、发热、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患者进入病房探视。

  3.禁止探视人员携带危险品进入病房探视。

  4.探视人员在院期间管理(参考陪伴管理制度)

  5.普通病房探视时间: 16:00—20:00

  6.送餐时间:早 6:30—7:30 ;中 11:30—13:00

  7.重症监护病房(ICU、NICU)探视时间: 16:00—16:30

  二、陪伴管理制度:

  1.陪伴患者须到所在病区领取陪伴证,陪伴证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及生活自理情况开具医嘱,护理人员遵医嘱发放。

  2.一般病情患者为每床1名陪伴,病情危重患者陪伴不得超过2名,患者停止陪伴或出院时应及时将陪伴证交回。

  3.陪伴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如在非规定探视时间内离开病房,须携带陪伴证,重新进入病区时自觉向管理人员出示陪伴证。

  4.陪伴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扰乱病区正常秩序;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护理记录;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能谈论有害患者身心健康事宜,如有违反经院方劝阻无效,院方有权利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遇到特殊情况如:手术或危重病人医生需找家属协商事宜时,由主管医生或护士长通知协管员并讲明情况,办理入门手续,只限1-2人进入病房,事情完成后及时离开。

  6.陪伴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禁止吸烟,节约水电。

  7.陪伴人员应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动或恶意破坏,若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8.探视、陪伴者不得携带个人被褥、行军床、躺椅及宠物等进入病区,不得坐、卧在患者床上,以免影响患者病情的恢复及休养。

  为给住院患者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干净、空气新鲜的治疗和休养环境,减少院内感染,使患者早日康复、敬请探视、陪伴人员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温馨提示: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感冒、发热等),请不要探视、陪伴病人。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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