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攻略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流程图

浏览次数:1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甲、乙类药品根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确定。

  自费药品及特需医疗服务费(如激光显影费、加急费、阅片费等)不使用《医保门诊结算》使用自费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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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患者本人持<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身份证、于门诊三楼医保专门挂号窗口,分科挂号。到专科诊室,由门诊医师首先验卡、验证,并根据病情需要,需入院治疗的开入院通知单。

  二、患者持入院通知单至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再到住院部入院办理处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一定数量住院押金(视疾病不同而定)领取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加盖医保专用章)。

  三、患者持<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及住院病历至就诊科室的病房,由接诊医师、护士再次验卡验证,与患者本人检查是否相符。

  四、负责医师,对所有处置均需应用<哈市医保住院处方>(包括化验检查,大型设备检查及甲、乙类药品),同时填写化验申请单、辅检申请单。对大型设备检查及乙类药品均需患者签字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栓查单、治疗项目及药品审批表>(一式二份)。

  五、由科室护士,持<哈市医保住院处方>、辅栓申请单及<审批表>至信院处医保窗口专人划价,审核后加盖医保专用章转交患者,患者持以上单据到辅检科室,做相应检查。

  六、各种化验检查视病情需要应拆项检查。如:临化全项不能报销,只能就疾病需要分项提出检查申请。

  七、对甲、乙类以外自费药品及自费检查项目需开自费处方(医院住院病人三联处方),并请患者签字方可投药及检查。

  注:

  (1)所有医保患者必须经门诊三楼医保窗口挂号就诊,由门诊医师开入院通知单,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到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方可至住院处办理入院通知单到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方可至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不经门诊医窗口登记患者,不享受医保政策。

  (2)肿瘤患者及透析患者,如持有特殊疾病(哈市医保中心核发)治疗卡可于门诊放、化疗及门诊透析。需填写病志(填写病志首页、医嘱单并作病程记录)病志由治疗科室保存。

  (3)患者本人与<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不符者,科室可拒绝诊治。

  (4)特需医疗服务全部自费,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如:包病房费、院外会诊费、CT阅片费、加急费等)。

  (5)医保费用项目表以外的处置及辅助检查全部自费,需用自费处方(院内使用的住院三联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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