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攻略
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外人员查阅及复制病历
浏览次数: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来源: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1、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制病历资料:
(1)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患者本人复制住院病历需携带以下证件: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患者复制在院时的病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有病区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医院指定部门复制。
3、委托他人办理复制病历的须携带以下证件:
(1)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患者死亡须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的死亡注销户籍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查阅或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制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制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委托他人办理在院病历资料,除上述规定外,尚需病区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医院指定部门复制。
4、患者为未成年人的,病历复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代理人与患者户口在一起的:患者的户口本原件或出生证明原件;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与患者户口不在一起的,须另提供与患者户口在一起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5、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的户籍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6、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刑事案需复制病历的须携带以下证件:
(1)相关案件刑事立案书;
(2)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介绍信;
(3)可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