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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乳素瘤是指垂体分泌PRL的肿瘤,在垂体功能性(有分泌性)肿瘤中发生率占首位。典型泌乳素瘤的临床表现有闭经、溢乳、不孕(育)、高泌乳素血症及垂体可有占位性改变。
同科室疾病 高血脂 单纯性甲状腺肿 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 ADH分泌过多综合征
男孩年龄超过14岁,女孩超过13.5岁,无任何青春期表现者为青春期延迟(delayedpuberty)。男孩主要表现为睾丸体积不增大,女孩乳房不发育。正常人从第2性征出现到具有成人性特征一般需4~5年,如青春期发动到生殖器发育完善超过5年,或停止发育2年者,称青春期延迟。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或生物效应不足或缺少,所致的以甲状腺功能减退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发病始于胎儿及新生儿期,表现为生长和发育迟缓、智力障碍,称为呆小症。成人发病表现为全身性代谢减低,细胞间黏多糖沉积,称为黏液性水肿。根据原发性病因的不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可以分为:①原发性甲减:由甲状腺病变所致;②继发性甲减:因垂体TSH缺乏所致;③三发性甲减:系下丘脑TRH缺乏所致;④外周组织性甲减:由甲状腺激素受体或受体后病变所致。本文重点叙述成人原发性甲减。引起本症的原因主要是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131碘治疗甲亢和甲状腺手术。
地方性克汀病(endemic cretinism)包括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是由碘缺乏所造成的,以智力障碍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精神综合征;当该地区碘缺乏被充分纠正后,地克病或亚克汀可被防止。典型的地克病一般发生在有地甲肿流行的严重缺碘地区,当地儿童尿碘低于20μg/L则几乎肯定会出现地克病;当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肿大率大于30%时通常会有地克病的流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在所有缺碘地区都会发生,但更常见于中度或重度缺碘地区。
亚临床型克汀病(亚克汀)是一种由缺碘引起的极轻型的克汀病人,这些人不能诊断为典型的地克病,但他们又不正常,常以轻度智力落后为主要特征而影响病区人口素质。由于发病比例远远大于地克病,因此构成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一般疾病,特别是营养缺乏病,总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介于病人与正常人之间,临床上常把这部分人称为“边缘病人”或亚临床病人。
同科室疾病 女性的青春期延迟 单纯性甲状腺肿 垂体危象与垂体卒中 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chronic autoimmune thyroiditis)又称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Hashimoto甲状腺炎(Hashimoto’s thyroiditis)、桥本病等。1912年,由Hashimoto首次报道4例伴有肿大甲状腺的妇女,其甲状腺组织“转移进了淋巴组织”[淋巴瘤性甲状腺肿(struma lymphomatosa)]。这些病人在手术后出现了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同科室疾病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Graves病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
在饥饿或全身性疾病时体内甲状腺激素浓度往往下降到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水平,以前一直认为这是机体代偿反映而甲状腺功能是正常的,所以叫正常甲状腺病态综合征(euthyroid sick syndrome,ESS),但在严重疾病状态下,严重降低的甲状腺激素(T4)浓度伴随病死率增加,因此也有人认为是代偿不良,因此现在更趋向于采用不带主观色彩的用词:非甲状腺疾病综合征(nonthyroid illness syndrome,NTIS)。NTIS是指急、慢性非甲状腺疾病(nonthyroid illness,NTI)对正常甲状腺的功能参数的影响,甲状腺本身没有病变。甲状腺激素的变化与基础NTI的严重程度和病期有关,而与疾病的种类无关。常见于禁食和慢性营养不良、重症感染、烧伤、大的手术和创伤,心、肝、肾疾病或功能衰竭。
糖尿病肾脏病变是糖尿病患者的一个重要并发症,其中最特征性的乃是糖尿病肾小球硬化症,即所谓的糖尿病肾病(diabetic nephropathy,DN),是糖尿病患者最重要的微血管慢性并发症之一。此外,糖尿病尚可导致肾动脉和肾小动脉硬化和使泌尿道感染及造影剂性肾病等发生的机会明显增加,以下重点介绍糖尿病肾病。
低血糖综合征(hypoglycemic syndrome)是一组由多种病因引起的综合征。血糖浓度常低于3.36mmol/L(60mg/dl),严重而长期的低血糖症可发生广泛的神经系统损害与并发症。常见的有功能性低血糖与肝源性低血糖,其次为胰岛素瘤及其他内分泌性疾病所致的低血糖症。本病常被误诊为癔病、癫痫、精神病、脑瘤与脑炎等,经过恰当治疗后,症状可迅速好转。早期识别本病甚为重要,可达治愈目的,延误诊断与治疗会造成永久性的神经病变而不可逆转,后果不佳。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糖尿病患者妊娠(即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妊娠期间发现或发病的由不同程度糖耐量异常及糖尿病引起的不同程度的高血糖。根据其定义,该类糖尿病包括妊娠前即已存在但妊娠期间才诊断的和随着妊娠期而发生的2类,同时它既包括糖尿病,又包括糖耐量减低(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和空腹血糖不良(impaired fasting glucose,IFG)。 部分患者在妊娠前即已经诊断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妊娠后持续存在或进行性加重。为方便研究妊娠与糖尿病的关系,提高临床诊断和防治水平,分类时应该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第1步,按照糖耐量减低或糖尿病的诊断与妊娠的时间关系,分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间诊断)和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即已诊断)。 第2步,将糖尿病合并妊娠患者的糖尿病按照1997年WHO公布的标准进行分类,如1型,2型和特殊类型糖尿病。 第3步,将妊娠期糖尿病分为妊娠前即已经发生但未诊断和随妊娠而发生的两类,前者按照第2步的方式进行分类。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大多数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所以GDM患者产后6周都要重新检测血糖或进行葡萄糖耐量(OGTT)试验,以便分为糖尿病、IGT、IFG和正常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