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青年男女交往恋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肺结核患者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呢?如果在患病之前没有交朋友、谈恋爱,那么在病中就不宜再去找朋友、谈恋爱,应该安心治疗,待病治好以后再谈,这样既不影响健康,也不会耽误了婚姻大事。若是在病前已有了朋友,并在热恋之中,仍可以继续谈下去。但患者应该把自己的病情如实地告诉对方,以得到对方理解。同时可以督促对方做些必要的检查,预防感染。在恋爱过程中才患肺结核的男女青年不要“谈痨色变”而中断恋爱关系,要体贴关心对方,鼓励坚持药物治疗2个月左右,传染性基本上消失,这样对方也不会被传染。正规抗痨治疗,肺结核几乎100%在半年内可以,也不会延误恋爱;病中继续谈恋爱,对爱情也是一种考验,若对方要中断恋爱也不值得留恋和悲伤,不要因为恋爱问题而影响病情和治疗。
正在治疗中的活动性传染性肺结核男女青年,是不能结婚的,婚姻法也不允许这样的人结婚,因为可能使对方受到传染。特别是女性患者,万一怀孕对其病情、治疗和胎儿的影响都很大,必须在肺结核失去传染性后结婚,一般在半年后,肺结核稳定时结婚比较恰当。如果肺结核患者病情比较严重,病灶范围比较广泛,治疗结束后会有复发的可能性,这就要待病灶稳定之后再观察两年左右方能考虑结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