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旧诊断标准组采用我国第7版《妇产科学》GDM(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1],新诊断标准组采用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制定的GDM诊断标准[2]。
旧GDM诊断标准: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可诊断GDM,24~28周行糖筛查实验为阳性者,且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GDM,空腹血糖正常者:空腹口服75g葡萄糖,测空腹、1h、2h、3h血糖水平,上限分别为5.6mmol/L、10.3mmol/L、8.6mmol/L、6.7mmol/L,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GDM。
新GDM诊断标准:24~28周进行糖耐量实验:空腹口服75g葡萄糖,测空腹、1h、2h血糖水平,上限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项达到或超过上限即可诊断GDM(妊娠期糖尿病)。
为什么会发生妊娠期糖尿病?
糖尿病发病有很多因素,一是遗传因素,二是饮食因素。为什么怀孕后会发生糖尿病呢?怀孕后得糖尿病是因为怀孕期间物质代谢和激素水平改变,导致糖代谢紊乱,体内葡萄糖耐受性出现异常,进而发生血糖升高的情况。
一些女性患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高于其他人,所以准妈妈第 一次产前检查时应和医生交流是否存在以下危险因素,其中包括:
患有1型或2型糖尿病
有糖尿病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是否患有糖尿病)
携带妊娠期糖尿病风险基因
年龄≧35岁,孕前超重或肥胖,多囊卵巢综合症病史
生育过巨大胎儿(出生体重≥4000克)
有过反复自然流产,不明原因死胎、死产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