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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老人的一大需求

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互联网  

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愿天下的老年人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珍惜自己不老的爱情,就是珍惜生命与健康。

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的副主任伊密认为,老年人再婚还是很有必要的。一是精神上的需要。老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面对的不再是喧嚣的机关、工厂、学校而是家,从一个社会人变成一个家庭人,和孩子子女的沟通有一定的困难,毕竟生活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现在人们都是生活在高楼大厦里,人与人的交往越来越少。老人的情感得不到释放,长期这样,会得各种疾病。其次,老人再婚也是生理的需要,中国人很忌讳谈性问题,只要老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他也需要性生活。现代医学研究证实,适度的性生活,不仅可以增强肌体免疫力,同时还可以缓释心理压力,延缓衰老。谈情说爱,相依相偎,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年人同样需要夫妻之间的情爱,需要来自配偶的关心和体贴。老人只有身体健康,生活自理,才能得到更多的自尊。

王老先生非常赞同老伴的一席话。他说,确实是这样的,两个人一块生活确实很有乐趣。无论是去买东西,还是早晨锻炼身体,跳跳舞什么的,我们都是一块去一块回,形影相随,感到生活非常充实。

退休的王老先生和马女士二人再婚后,生活和谐,精神愉悦,熟悉他俩的人都说他们比再婚时仿佛年轻了10岁。马女士说,她再婚后非常快乐,感觉天天都像度蜜月。人家讲“老无所伴难处大,老有所伴好处多”,我深切感到了这一点。一是减轻了双方子女的负担,俩人互相扶持,互相照顾,双方子女不用分心惦记了。再一个呢,老年人再婚,老有依靠,社会稳定了,国家也稳定了。我们俩在经济上互相扶持,生活上互相照料,精神上互相慰藉,生理上互相满足,尝到了几十年没有感受到的幸福。

爱情让老年人焕发了青春

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婚姻法修正草案突破性地将老年人再婚问题列入其中。一是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明确提出儿女干涉父母再婚是违法行为;二是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不仅禁止子女以停止赡养相要挟的做法,也提出了老年人再婚后由自己的子女赡养的原则。

丧偶或离婚的老人因为孤独更需要情感的慰藉,需要呵护安慰。老年人需要爱情,并不是什么丑事。子女不尊重老年人的感情,不同意老人再婚,无非几点原因,一是观念上的,有的子女认为父母再婚丢面子;二是经济上的,担心父母再婚后影响了自己的继承权;三是赡养关系上的,认为父母再婚后为自己增加了负担。于是,一些子女不尊重父母的情感选择,对老人再婚横加干涉,甚至虐待老人,给老人造成终身痛苦。因此,保护老人的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要尊重他们的感情选择。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轻人追求爱情,老年人也一样。

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并想法设法把她的户口从外地调到北京。母亲再婚后,女儿不但多年不去看望母亲,还想着法利用各种手段抢夺母亲的财产,甚至还指着老人出言不逊,令老人伤透了心。

本报曾过一位再婚的老人登报要和自己的女儿断绝母女关系。

通过接触,两人很谈得来,许老决定再婚。本以为子女都在国外,思想必定开放,没承想,三位子女得信后,全部急飞回京,要求许老立下遗嘱,身后的财产以及老人的房子要全部留给他们,那位女干部不得染指。许老听后伤心欲绝。

家住北京海淀区的许老先生中年丧偶,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将三个子女抚养成人,并将他们都送到了国外生活。当后一个孙女也离开他到国外去以后,许老面对空荡荡的房子,觉得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十分寂寞。后来,他通过婚姻介绍所,结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干部。

老年人的感情应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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